关于举办地球与环境学院分党校第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
各党支部:
根据《中共安徽理工大学委员会党校分党校工作条例》(校党校〔2008〕4号)的规定和要求,以及学院2012年党政工作部署,经研究,并报校党委党校同意,本学期第8~12周举办地球与环境学院分党校第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本期培训班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密联系实际,着重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和基本知识的教育,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、宗旨、指导思想、根本任务、组织原则和纪律;了解党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,从思想上确立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;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,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,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发挥积极带头作用。
二、学员条件和报名方式
(一)学员范围和条件:
1、经党组织考察、培养一年以上,并列入本年度发展计划的发展对象;一年级本科生、研究生中经组织考察、培养半年以上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。
2、经党校培训超过三年,并列入本年度发展计划的发展对象;
(二)报名方式:
由各团支部推荐,所在党支部提名,院党委同意,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。
三、学习内容和方式
培训班以党章为基本内容,以党委党校最新编写的《新编入党培训教材》(2009年修订版)为主要培训教材,围绕“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”、“党的纲领和基本路线”、“党的组织原则、纪律和作风”、“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”、“以实际行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”等专题进行培训。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、分组讨论、自学和学员完成作业、考试等方法组织教学。
四、教学管理工作
培训班根据学员人数以班为单位组织上课,班级设班主任一名;辅导员五名;各学习小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。班主任全面负责班级的日常教学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;辅导员主要负责所在年级学员的作业批改、分组讨论,协助班主任做好学员的日常教学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;组长负责小组讨论工作,副组长协助辅导员、组长做好考勤和讨论记录等工作。
五、考核与作业
教学工作结束后,组织毕业考试。学员学完全部课程,经考试并结合平时考核合格者,填写党委党校《学员毕(结)业鉴定表》,统一颁发党委党校的毕业证,作为加入党组织的必备条件。
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毕业:①旷课(含不参加讨论)一次;②请假两次;③没有课堂记录或记录马虎;④作业潦草、不全;⑤毕业考试不及格;⑥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。考核和毕业工作由辅导员、班主任协同分党校共同完成。
六、组织领导和要求
1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在校党委党校的统一领导下进行,由学院分党校具体组织实施,各党支部、学生辅导员要积极配合,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。
2、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学员条件推荐学员,填写统一的学员登记表,并依据年级和专业相近程度划分学习小组,安排好学习小组正副组长的人选。各党支部推荐的学员名单,通过在院宣传栏、学生班级、宿舍等区域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。10月12日前报院党委。
3、学员要集中精力,认真学习和小组讨论,自觉遵守纪律,不迟到、不早退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上课的学员,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辅导员同意,报班主任批准;不能参加小组讨论者,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小组长同意,报辅导员批准。
附件1:地球与环境学院分党校第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安排
附件2:地球与环境学院分党校第七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
中共安徽理工大学地球与环境学院委员会
二〇一二年十月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