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球与环境学院班级考核办法(试行)
为加强班级班风、学风建设,发挥班集体在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中的凝聚作用,营造争先创优的学习氛围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本办法作为班级评选先进班集体,班级获批奖助学金名额及党员发展比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理工大学地球与环境学院所有本科生班级。
第三条 班级考核主要包括班级组织建设、学风建设、遵规守纪、素质拓展、教师评价等五个指标,考核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、标准见《地球与环境学院班级量化考核表》(附表)。
第四条 班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: 85分以上为优秀(含85分);75分-84分为良好; 60分—74分为合格; 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第五条 学院每学年进行一次班级考核工作,学院成立班级考核工作小组,小组成员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、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、党委秘书、团委书记、教学秘书、各年级辅导员组成,主要负责审核各班级上报的材料及评分。
第六条 班级考核工作的具体程序:
(一)班级对照考核评分项目,报送支撑材料。
(二)学院考核。班级考核工作小组按照《地球与环境学院班级量化考核表》,对所有班级进行评价考核,确定各班级的考核等级,并公布考核结果。
(三)反馈提高。学院将考核情况及时向带班辅导员反馈,对考核不合格的班级,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措施,适时调整班级干部,不断提高班级建设水平。
第七条 根据考核结果,学院对考核成绩突出的班级予以表彰奖励,将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。对思想不重视、工作不得力的班级提出批评,督促其改进提高。班级考核结果与班级干部和辅导员的评优评先挂钩。
第八条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,由学院负责解释。
附表一:地球与环境学院班级量化考核表
附表二:地球与环境学院教师对授课班级评价表
地球与环境学院
二0一三年十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