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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球与环境学院辅导员就业工作职责

资料来源:      日期:2013年05月28日 15:33     浏览量:

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,为了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对我院毕业生的就业辅导辅助工作,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,提高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率。现将辅导员就业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:

1、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、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向毕业生宣传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掌握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规定和程序,自觉履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规定。

2、及时准确地传达校、院的最新就业信息。让毕业生了解更多信息,提供更多的双向选择的机会。

3、承担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就业实习的学生的指导工作。

4、负责就业指导课的实施,负责毕业生协议书的收集和审核。

5、掌握每个毕业生的联系电话及就业意向,签约情况,做到对每个同学了如指掌。

6、利用网络、电话、短信等现代通讯手段,及时传达就业信息及有关就业政策。

7、定期召开未就业学生会议,了解他们的就业情况,特别对就业有困难的学生重点指导,并主动联系用人单位,帮助就业。

8、积极联系,邀请用人单位来校召开现场招聘会,拓宽就业市场。

9、做好用人单位的接待及学生的就业咨询,并且及时公布,更新就业信息。

10、 建立学生的就业档案,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。

11、 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和上报工作,及时与学校就业办沟通,了解各方面的就业信息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中共安徽理工大学地球与环境学院委员会

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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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554-66684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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